關于敝人的詩詞(289首)
夏,齊孝公伐我北鄙。
公使展喜犒師、使受命于展禽、齊侯未入竟、展喜從之, 曰:“寡君聞君親舉玉趾、將辱于敝邑,使下臣犒執事、”齊侯曰:“魯人恐乎?”對曰:“小人恐矣,君子則否。
”齊侯曰:“室如縣罄、野無青草、何恃而不恐?”對曰:“恃先王之命。
昔周公、 大公股肱周室、夾輔成王。
晉侯合諸侯于扈,平宋也。
于是晉侯不見鄭伯,以為貳于楚也。
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與之事君。
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難,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,十一月,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。
公薨之月,子產相鄭伯以如晉,晉侯以我喪故,未之見也。
子產使盡壞其館之垣,而納車馬焉。
士文伯讓之,曰:“敝邑以政刑之不修,寇盜充斥,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,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,高其闬 閎,厚其墻垣,以無憂客使。
今吾子壞之,雖從者能戒,其若異客何?以敝邑之為盟主,繕完葺墻,以待賓客。
司馬錯與張儀爭論于秦惠王前,司馬錯欲伐蜀,張儀曰:“不如伐韓。
”王曰:“請聞其說。
”對曰:“親魏善楚,下兵三川,塞轘轅、緱氏之口,當屯留之道,魏絕南陽,楚臨南鄭,秦攻新城宜陽,以臨二周之郊,誅周主之罪,侵楚魏之地。
周自知不救,九鼎寶器必出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范文正公,蘇人也,平生好施與,擇其親而貧,疏而賢者,咸施之。
方貴顯時,置負郭常稔之田千畝,號曰義田,以養濟群族之人。
日有食,歲有衣,嫁娶兇葬,皆有贍。
擇族之長而賢者主其計,而時共出納焉。
魏公子無忌者,魏昭王少子,而魏安釐王異母弟也。
昭王薨,安釐王即位,封公子為信陵君。
公子為人,仁而下士 ,士無賢不肖,皆謙而禮交之,不敢以其富貴驕士。
士以此方數千里爭往歸之,致食客三千。
越王勾踐棲于會稽之上,乃號令于三軍曰:“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,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,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。
”大夫種進對曰:“臣聞之,賈人夏則資皮,冬則資絺,旱則資舟,水則資車,以待乏也。
夫雖無四方之憂,然謀臣與爪牙之士,不可不養而擇也。
譬如蓑笠,時雨既至,必求之。
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;為直言天下第一事,以正君道、明臣職,求萬世治安事:君者,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。
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,責任至重。
凡民生利病,一有所不宜,將有所不稱其任。
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,而以其責寄臣工,使之盡言焉。
曾子衣敝衣以耕。
魯君使人往致邑焉,曰:“請以此修衣。
”曾子不受,反,復往,又不受。
使者曰:“先生非求于人,人則獻之,奚為不受?”曾子曰:“臣聞之,‘受人者畏人;予人者驕人。
先君子嘗言,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,一日,風雪嚴寒,從數騎出微行,入古寺,廡下一生伏案臥,文方成草;公閱畢,即解貂覆生,為掩戶。
叩之寺僧,則史公可法也。
及試,吏呼名至史公,公瞿然注視,呈卷,即面署第一。
召入,使拜夫人,曰:“吾諸兒碌碌,他日繼吾志者,惟此生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