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執正的詩詞(274首)
陳勝者,陽城人也,字涉。
吳廣者,陽夏人也,字叔。
陳涉少時,嘗與人傭耕,輟耕之壟上,悵恨久之,曰:“茍富貴,無相忘。
”傭者笑而應曰:“若為傭耕,何富貴也?”陳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!”二世元年七月,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,屯大澤鄉。
上篇
秦孝公據崤函之固,擁雍州之地,君臣固守以窺周室,有席卷天下,包舉宇內,囊括四海之意,并吞八荒之心。
當是時也,商君佐之,內立法度,務耕織,修守戰之具;外連衡而斗諸侯。
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。
河陽軍節度、御史大夫烏公,為節度之三月,求士于從事之賢者。
有薦石先生者。
公曰:“先生何如?”曰:“先生居嵩、邙、瀍、谷之間,冬一裘,夏一葛,食朝夕,飯一盂,蔬一盤。
人與之錢,則辭;請與出游,未嘗以事免;勸之仕,不應。
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,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。
王子晞為尚書,領行營節度使,寓軍邠州,縱士卒無賴。
邠人偷嗜暴惡者,卒以貨竄名軍伍中,則肆志,吏不得問。
日群行丐取于市,不嗛,輒奮擊折人手足,椎釜鬲甕盎盈道上,袒臂徐去,至撞殺孕婦人。
晉侯合諸侯于扈,平宋也。
于是晉侯不見鄭伯,以為貳于楚也。
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與之事君。
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難,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,十一月,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于執事。
定王使單襄公聘于宋。
遂假道于陳,以聘于楚。
火朝覿矣,道茀不可行也。
侯不在疆,司空不視涂,澤不陂,川不梁,野有庾積,場功未畢,道無列樹,墾田若藝,膳宰不置餼,司里不授館,國無寄寓,縣無旅舍。
曾子寢疾,病。
樂正子春坐于床下,曾元、曾申坐于足,童子隅坐而執燭。
童子曰:“華而睆,大夫之簀與?”子春曰:“止!”曾子聞之,瞿然曰:“呼!”曰:“華而睆,大夫之簀與?”曾子曰:“然。
斯季孫之賜也,我未之能易也。
秦圍趙之邯鄲。
魏安釐王使將軍晉鄙救趙,畏秦,止于蕩陰不進。
魏王使客將軍辛垣衍間入邯鄲,因平原君謂趙王曰:“秦所以急圍趙者,前與齊閔王爭強為帝,已而復歸帝,以齊故;今齊閔王已益弱,方今唯秦雄天下,此非必貪邯鄲,其意欲求為帝。
趙誠發使尊秦昭王為帝,秦必喜,罷兵去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臣伏見天后時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,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歸罪。
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;且請“編之于令,永為國典”。
臣竊獨過之。
臣聞禮之大本,以防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