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所有制的詩詞(349首)
昌言舉進士時,吾始數歲,未學也。
憶與群兒戲先府君側,昌言從旁取棗栗啖我;家居相近,又以親戚故,甚狎。
昌言舉進士,日有名。
吾后漸長,亦稍知讀書,學句讀、屬對、聲律,未成而廢。
瑯琊幽谷,山水奇麗,泉鳴空澗,若中音會,醉翁喜之,把酒臨聽,輒欣然忘歸。
既去十余年,而好奇之士沈遵聞之往游,以琴寫其聲,曰《醉翁操》,節奏疏宕而音指華暢,知琴者以為絕倫。
然有其聲而無其辭。
翁雖為作歌,而與琴聲不合。
王孫圉聘于晉,定公饗之。
趙簡子鳴玉以相,問于王孫圉曰:“楚之白珩猶在乎?”對曰:“然。
”簡子曰:“其為寶也,幾何矣?”曰:“未嘗為寶。
楚之所寶者,曰觀射父,能作訓辭,以行事于諸侯,使無以寡君為口實。
夫凌云概日,由余之所未窺;千門萬戶,張衡之所曾賦。
周王璧臺之上,漢帝金屋之中,玉樹以珊瑚為枝,珠簾以玳瑁為匣。
其中有麗人焉。
其人也:五陵豪族,充選掖庭;四姓良家,馳名永巷。
崔篆,漢人也,為郡守,時王莽改制,爪牙遍及各地,嚴刑峻法,殺戮無辜。
篆所至之囚系滿獄。
篆垂涕曰:“嗟乎,刑法酷烈,乃至于斯!此皆何罪!”遂為之平反,所出二千余人。
吏叩頭諫曰:“君誠仁者,然今獨君為君子,將有悔乎?”篆曰:“吾無悔,縱殺吾而贖二千人,何悔之有?”吏默然無以應。
篷方底,舟師行歌,徐徐曳之如偃臥榻上,無動搖突兀勢,以故得盡情騁望。
予欲家焉而未得,作徵招以寄興。
徵招、角招者,政和間,大晟府嘗制數十曲,音節駁矣。
予嘗考唐田畸聲律要訣云:徵與二變之調,成非流美,故自古少徵調曲也。
士君子立身事主,既名知己,則當竭盡智謀,忠告善道,銷患于未形,保治于未然,俾身全而主安。
生為名臣,死為上鬼,垂光百世,照耀簡策,斯為美也。
茍遇知己,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,而乃捐軀殞命于既敗之后;釣名沽譽,眩世駭俗,由君子觀之,皆所不取也。
蓋嘗因而論之:豫讓臣事智伯,及趙襄子殺智伯,讓為之報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