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彼物的詩詞(630首)
吾少時讀《醉鄉記》,私怪隱居者無所累于世,而猶有是言,豈誠旨于味耶?及讀阮籍、陶潛詩,乃知彼雖偃蹇,不欲與世接,然猶未能平其心,或為事物是非相感發,于是有托而逃焉者也。
若顏子操瓢與簞,曾參歌聲若出金石,彼得圣人而師之,汲汲每若不可及,其于外也固不暇,尚何曲之托,而昏冥之逃耶?吾又以為悲醉鄉之徒不遇也。
建中初,天子嗣位,有意貞觀、開元之丕績,在廷之臣爭言事。
當此時,醉鄉之后世又以直廢吾既悲醉鄉之文辭,而又嘉良臣之烈,思識其子孫。
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,再拜言。
少卿足下:曩者辱賜書,教以慎于接物,推賢進士為務,意氣勤勤懇懇。
若望仆不相師,而用流俗人之言,仆非敢如此也。
仆雖罷駑,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裴封叔之第,在光德里。
有梓人款其門,愿傭隙宇而處焉。
所職,尋、引、規、矩、繩、墨,家不居礱斫之器。
問其能,曰:“吾善度材,視棟宇之制,高深圓方短長之宜,吾指使而群工役焉。
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,必有過人之節。
人情有所不能忍者,匹夫見辱,拔劍而起,挺身而斗,此不足為勇也。
天下有大勇者,卒然臨之而不驚,無故加之而不怒。
此其所挾持者甚大,而其志甚遠也。
君諱平,字秉之,姓許氏。
余嘗譜其世家,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。
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,而自少卓犖不羈,善辯說,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。
寶元時,朝廷開方略之選,以招天下異能之士,而陜西大帥范文正公、鄭文肅公爭以君所為書以薦,于是得召試,為太廟齋郎,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。
將為胠篋、探囊、發匱之盜而為守備,則必攝緘縢、固扃鐍;此世俗之所謂知也。
然而巨盜至,則負匱、揭篋、擔囊而趨;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。
然則鄉之所謂知者,不乃為大盜積者也?故嘗試論之,世俗之所謂知者,有不為大盜積者乎?所謂圣者,有不為大盜守者乎?何以知其然邪?昔者齊國鄰邑相望,雞狗之音相聞,罔罟之所布,耒耨之所刺,方二千余里。
闔四竟之內,所以立宗廟、社稷,治邑、屋、州、閭、鄉、曲者,曷嘗不法圣人哉?然而田成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。
齊宣王問曰:“齊桓、晉文之事,可得聞乎?”孟子對曰:“仲尼之徒,無道桓、文之事者,是以后世無傳焉,臣未之聞也。
無以,則王乎?”曰:“德何如則可以王矣?”曰:“保民而王,莫之能御也。
”曰:“若寡人者,可以保民乎哉?”曰:“可。
”曰:“何由知吾可也?”曰:“臣聞之胡龁曰:‘王坐于堂上,有牽牛而過堂下者,王見之,曰:“牛何之?”對曰:“將以釁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