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常姓的詩詞(234首)
上篇
秦孝公據崤函之固,擁雍州之地,君臣固守以窺周室,有席卷天下,包舉宇內,囊括四海之意,并吞八荒之心。
當是時也,商君佐之,內立法度,務耕織,修守戰之具;外連衡而斗諸侯。
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。
余少為江南客,而未游秣陵,嘗有遺恨。
后為歷陽守,跂而望之。
適有客以《金陵五題》相示,逌爾生思,欻然有得。
他日友人白樂天掉頭苦吟,嘆賞良久,且曰《石頭》詩云“潮打空城寂寞回”,吾知后之詩人,不復措詞矣。
定王使單襄公聘于宋。
遂假道于陳,以聘于楚。
火朝覿矣,道茀不可行也。
侯不在疆,司空不視涂,澤不陂,川不梁,野有庾積,場功未畢,道無列樹,墾田若藝,膳宰不置餼,司里不授館,國無寄寓,縣無旅舍。
蘇秦始將連橫說秦惠王曰:“大王之國,西有巴、蜀、漢中之利,北有胡貉、代馬之用,南有巫山、黔中之限,東有肴、函之固。
田肥美,民殷富,戰車萬乘,奮擊百萬,沃野千里,蓄積饒多,地勢形便,此所謂天府,天下之雄國也。
以大王之賢,士民之眾,車騎之用,兵法之教,可以并諸侯,吞天下,稱帝而治。
愿大王少留意,臣請奏其效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至和元年秋,蜀人傳言有寇至,邊軍夜呼,野無居人,謠言流聞,京師震驚。
方命擇帥,天子曰:“毋養亂,毋助變。
眾言朋興,朕志自定。
外亂不作,變且中起,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競,惟朕一二大吏。
君諱平,字秉之,姓許氏。
余嘗譜其世家,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。
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,而自少卓犖不羈,善辯說,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。
寶元時,朝廷開方略之選,以招天下異能之士,而陜西大帥范文正公、鄭文肅公爭以君所為書以薦,于是得召試,為太廟齋郎,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。
慮天下者,常圖其所難而忽其所易,備其所可畏而遺其所不疑。
然而,禍常發于所忽之中,而亂常起于不足疑之事。
豈其慮之未周歟?蓋慮之所能及者,人事之宜然,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,天道也。
當秦之世,而滅諸侯,一天下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何易于,不詳何所人及何所以進。
為益昌令。
縣距州四十里,剌史崔樸常乘春與賓屬泛舟出益昌旁,索民挽纖,易于身引舟。
樸驚問狀,易于曰:“方春,百姓耕且蠶,惟令不事,可任其勞。
”樸愧,與賓客疾驅去。
梁丘據死,景公召晏子而告之曰:“據忠且愛我。
我欲豐厚其葬,高大其壟。
”晏子曰:“敢問據之忠且愛于君者,可得聞乎?”公曰:“吾有喜于玩好,有司未能我具也,則據以其所有共我,是以知其忠也。
每有風雨,暮夜求,必存吾,是以知其愛也。
越王勾踐棲于會稽之上,乃號令于三軍曰:“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,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,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。
”大夫種進對曰:“臣聞之,賈人夏則資皮,冬則資絺,旱則資舟,水則資車,以待乏也。
夫雖無四方之憂,然謀臣與爪牙之士,不可不養而擇也。
譬如蓑笠,時雨既至,必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