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定亂的詩詞(537首)
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,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。
王子晞為尚書,領行營節度使,寓軍邠州,縱士卒無賴。
邠人偷嗜暴惡者,卒以貨竄名軍伍中,則肆志,吏不得問。
日群行丐取于市,不嗛,輒奮擊折人手足,椎釜鬲甕盎盈道上,袒臂徐去,至撞殺孕婦人。
晉文公既定襄王于郟,王勞之以地,辭,請隧焉。
王弗許,曰:“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,規方千里,以為甸服,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,以備百姓兆民之用,以待不庭、不虞之患。
其馀,以均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使各有寧宇,以順及天地,無逢其災害。
先王豈有賴焉?內官不過九御,外官不過九品,足以供給神祇而已,豈敢厭縱其耳目心腹,以亂百度?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,以臨長百姓而輕重布之,王何異之有?”“今天降禍災於周室,余一人僅亦守府,又不佞以勤叔父,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,其叔父實應且憎,以非余一人,余一人豈敢有愛也?先民有言曰:‘改玉改行。
王孫圉聘于晉,定公饗之。
趙簡子鳴玉以相,問于王孫圉曰:“楚之白珩猶在乎?”對曰:“然。
”簡子曰:“其為寶也,幾何矣?”曰:“未嘗為寶。
楚之所寶者,曰觀射父,能作訓辭,以行事于諸侯,使無以寡君為口實。
司馬錯與張儀爭論于秦惠王前,司馬錯欲伐蜀,張儀曰:“不如伐韓。
”王曰:“請聞其說。
”對曰:“親魏善楚,下兵三川,塞轘轅、緱氏之口,當屯留之道,魏絕南陽,楚臨南鄭,秦攻新城宜陽,以臨二周之郊,誅周主之罪,侵楚魏之地。
周自知不救,九鼎寶器必出。
太史公讀秦楚之際,曰:初作難,發于陳涉;虐戾滅秦自項氏;撥亂誅暴,平定海內,卒踐帝祚,成于漢家。
五年之間,號令三嬗,自生民以來,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!昔虞、夏之興,積善累功數十年,德洽百姓,攝行政事,考之于天,然后在位。
湯、武之王,乃由契、后稷,修仁行義十余世,不期而會孟津八百諸侯,猶以為未可,其后乃放弒。
秦起襄公,章于文、繆,獻、孝之后,稍以蠶食六國,百有余載,至始皇乃能并冠帶之倫。
太史公曰:“先人有言:‘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。
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歲,有能紹明世、正《易傳》,繼《春秋》、本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之際?’”意在斯乎!意在斯乎!小子何敢讓焉!上大夫壺遂曰:“昔孔子何為而作《春秋》哉”?太史公曰:“余聞董生曰:‘周道衰廢,孔子為魯司寇,諸侯害子,大夫雍之。
孔子知言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為天下儀表,貶天子,退諸侯,討大夫,以達王事而已矣。
’子曰:‘我欲載之空言,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臣伏見天后時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,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歸罪。
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;且請“編之于令,永為國典”。
臣竊獨過之。
臣聞禮之大本,以防亂也。
嗚呼!盛衰之理,雖曰天命,豈非人事哉!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,與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
世言晉王之將終也,以三矢賜莊宗而告之曰:“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;契丹與吾約為兄弟;而皆背晉以歸梁。
此三者,吾遺恨也。
與爾三矢,爾其無忘乃父之志!”莊宗受而藏之于廟。
至和元年秋,蜀人傳言有寇至,邊軍夜呼,野無居人,謠言流聞,京師震驚。
方命擇帥,天子曰:“毋養亂,毋助變。
眾言朋興,朕志自定。
外亂不作,變且中起,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競,惟朕一二大吏。
嗚呼!盛衰之理,雖曰天命,豈非人事哉!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,與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
世言晉王之將終也,以三矢賜莊宗而告之曰:“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,契丹與吾約為兄弟,而皆背晉以歸梁。
此三者,吾遺恨也。
與爾三矢,爾其無忘乃父之志!”莊宗受而藏之于廟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:「聞之前論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樂,亡國之音哀以思。
』夫治亂在政,而音聲應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樂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
又仲尼聞韶,識虞舜之德;季札聽弦,知眾國之風。
斯已然之事,先賢所不疑也。
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;為直言天下第一事,以正君道、明臣職,求萬世治安事:君者,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。
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,責任至重。
凡民生利病,一有所不宜,將有所不稱其任。
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,而以其責寄臣工,使之盡言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