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復信人的詩詞(824首)
楚子狩于州來,次于潁尾,使蕩侯、潘子、司馬督、囂尹午、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。
楚子次于乾溪,以為之援。
雨雪,王皮冠,秦復陶,翠被,豹舄,執鞭以出,仆析父從。
右尹子革夕,王見之。
信義行于君子,而刑戮施于小人。
刑入于死者,乃罪大惡極,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。
寧以義死,不茍幸生,而視死如歸,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。
方唐太宗之六年,錄大辟囚三百余人,縱使還家,約其自歸以就死。
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,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,都督諸路軍馬。
時北兵已迫修門外,戰、守、遷皆不及施。
縉紳、大夫、士萃于左丞相府,莫知計所出。
會使轍交馳,北邀當國者相見,眾謂予一行為可以紓禍。
元和六年正月乙丑晦,主人使奴星結柳作車,縛草為船,載糗輿糧,牛繫軛下,引帆上檣。
三揖窮鬼而告之曰:“聞子行有日矣,鄙人不敢問所涂,竊具船與車,備載糗粻,日吉時良,利行四方,子飯一盂,子啜一觴,攜朋摯儔,去故就新,駕塵風,與電爭先,子無底滯之尤,我有資送之恩,子等有意于行乎?” 屏息潛聽,如聞音聲,若嘯若啼,砉敥嘎嚶,毛發盡豎,竦肩縮頸,疑有而無,久乃可明,若有言者曰:“吾與子居,四十年余,子在孩提,吾不子愚,子學子耕,求官與名,惟子是從,不變于初。
門神戶靈,我叱我呵,包羞詭隨,志不在他。
子遷南荒,熱爍濕蒸,我非其鄉,百鬼欺陵。
永州之野產異蛇:黑質而白章,觸草木盡死;以嚙人,無御之者。
然得而臘之以為餌,可以已大風、攣踠、瘺癘,去死肌,殺三蟲。
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,歲賦其二。
募有能捕之者,當其租入。
余少時過里肆中,見北雜劇有《四聲猿》,意氣豪達,與近時書生所演傳奇絕異,題曰“天池生”,疑為元人作。
后適越,見人家單幅上有署“田水月”者,強心鐵骨,與夫一種磊塊不平之氣,字畫之中,宛宛可見。
意甚駭之,而不知田水月為何人。
一夕,坐陶編修樓,隨意抽架上書,得《闕編》詩一帙。
維太平不易之元,蓉桂競芳之月,無可奈何之日,怡紅院濁玉,謹以群花之蕊,冰鮫之縠,沁芳之泉,楓露之茗,四者雖微,聊以達誠申信,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:竊思女兒自臨濁世,迄今凡十有(通“又)”六載。
其先之鄉籍姓氏,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。
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,棲息宴游之夕,親昵狎褻,相與共處者,僅五年八月有奇。
憶女兒曩生之昔,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,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,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,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。
黃初三年,余朝京師,還濟洛川。
古人有言,斯水之神,名曰宓妃。
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,遂作斯賦,其詞曰:余從京域,言歸東藩,背伊闕 ,越轘轅,經通谷,陵景山。
日既西傾,車殆馬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