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復為誰的詩詞(1674首)
子卿足下:勤宣令德,策名清時,榮問休暢,幸甚幸甚。
遠托異國,昔人所悲,望風懷想,能不依依?昔者不遺,遠辱還答,慰誨勤勤,有逾骨肉,陵雖不敏,能不慨然?自從初降,以至今日,身之窮困,獨坐愁苦。
終日無睹,但見異類。
韋韝毳幕,以御風雨;羶肉酪漿,以充饑渴。
元和十年,予左遷九江郡司馬。
明年秋,送客湓浦口,聞舟中夜彈琵琶者,聽其音,錚錚然有京都聲。
問其人,本長安倡女,嘗學琵琶于穆、曹二善才,年長色衰,委身為賈人婦。
遂命酒,使快彈數曲。
沛公軍霸上,未得與項羽相見。
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:“沛公欲王關中,使子嬰為相,珍寶盡有之。
”項羽大怒曰:“旦日饗士卒,為擊破沛公軍!”當是時,項羽兵四十萬,在新豐鴻門;沛公兵十萬,在霸上。
范增說項羽曰:“沛公居山東時,貪于財貨,好美姬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維太平不易之元,蓉桂競芳之月,無可奈何之日,怡紅院濁玉,謹以群花之蕊,冰鮫之縠,沁芳之泉,楓露之茗,四者雖微,聊以達誠申信,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:竊思女兒自臨濁世,迄今凡十有(通“又)”六載。
其先之鄉籍姓氏,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。
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,棲息宴游之夕,親昵狎褻,相與共處者,僅五年八月有奇。
憶女兒曩生之昔,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,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,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,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元和六年正月乙丑晦,主人使奴星結柳作車,縛草為船,載糗輿糧,牛繫軛下,引帆上檣。
三揖窮鬼而告之曰:“聞子行有日矣,鄙人不敢問所涂,竊具船與車,備載糗粻,日吉時良,利行四方,子飯一盂,子啜一觴,攜朋摯儔,去故就新,駕塵風,與電爭先,子無底滯之尤,我有資送之恩,子等有意于行乎?” 屏息潛聽,如聞音聲,若嘯若啼,砉敥嘎嚶,毛發盡豎,竦肩縮頸,疑有而無,久乃可明,若有言者曰:“吾與子居,四十年余,子在孩提,吾不子愚,子學子耕,求官與名,惟子是從,不變于初。
門神戶靈,我叱我呵,包羞詭隨,志不在他。
子遷南荒,熱爍濕蒸,我非其鄉,百鬼欺陵。
廉頗者,趙之良將也。
趙惠文王十六年,廉頗為趙將,伐齊,大破之,取陽晉,拜為上卿,以勇氣聞于諸侯。
藺相如者,趙人也,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。
趙惠文王時,得楚和氏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