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復為人的詩詞(3756首)
臣伏見天后時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,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歸罪。
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;且請“編之于令,永為國典”。
臣竊獨過之。
臣聞禮之大本,以防亂也。
陳勝者,陽城人也,字涉。
吳廣者,陽夏人也,字叔。
陳涉少時,嘗與人傭耕,輟耕之壟上,悵恨久之,曰:“茍富貴,無相忘。
”傭者笑而應曰:“若為傭耕,何富貴也?”陳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!”二世元年七月,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,屯大澤鄉。
秦將王翦破趙,虜趙王,盡收其地,進兵北略地,至燕南界。
太子丹恐懼,乃請荊卿曰:“秦兵旦暮渡易水,則雖欲長侍足下,豈可得哉?”荊卿曰:“微太子言,臣愿得謁之。
今行而無信,則秦未可親也。
夫今樊將軍,秦王購之金千斤,邑萬家。
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,再拜言。
少卿足下:曩者辱賜書,教以慎于接物,推賢進士為務,意氣勤勤懇懇。
若望仆不相師,而用流俗人之言,仆非敢如此也。
仆雖罷駑,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。
沛公軍霸上,未得與項羽相見。
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:“沛公欲王關中,使子嬰為相,珍寶盡有之。
”項羽大怒曰:“旦日饗士卒,為擊破沛公軍!”當是時,項羽兵四十萬,在新豐鴻門;沛公兵十萬,在霸上。
范增說項羽曰:“沛公居山東時,貪于財貨,好美姬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魏公子無忌者,魏昭王少子,而魏安釐王異母弟也。
昭王薨,安釐王即位,封公子為信陵君。
公子為人,仁而下士 ,士無賢不肖,皆謙而禮交之,不敢以其富貴驕士。
士以此方數千里爭往歸之,致食客三千。
二月十六日,前鄉貢進士韓愈,謹再拜言相公閣下:向上書及所著文后,待命凡十有九日,不得命。
恐懼不敢逃遁,不知所為,乃復敢自納于不測之誅,以求畢其說,而請命于左右。
愈聞之: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,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愛,然后呼而望之也。
將有介于其側者,雖其所憎怨,茍不至乎欲其死者,則將大其聲疾呼而望其仁之也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冀馬燕犀動地來,自埋紅粉自成灰。
君王若道能傾國,玉輦何由過馬嵬。
海外徒聞更九州,他生未卜此生休。
空聞虎旅傳宵柝,無復雞人報曉籌。
此日六軍同駐馬,當時七夕笑牽牛。
如何四紀為天子,不及盧家有莫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