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處死的詩詞(1127首)
吳江葉元禮,少日過流虹橋,有女子在樓上,見而慕之,竟至病死。
氣方絕,適元禮復過其門,女之母以女臨終之言告葉,葉入哭,女目始瞑。
友人為作傳,余記以詞。
橋影流虹,湖光映雪,翠簾不卷春深。
陳勝者,陽城人也,字涉。
吳廣者,陽夏人也,字叔。
陳涉少時,嘗與人傭耕,輟耕之壟上,悵恨久之,曰:“茍富貴,無相忘。
”傭者笑而應曰:“若為傭耕,何富貴也?”陳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!”二世元年七月,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,屯大澤鄉。
上篇
秦孝公據崤函之固,擁雍州之地,君臣固守以窺周室,有席卷天下,包舉宇內,囊括四海之意,并吞八荒之心。
當是時也,商君佐之,內立法度,務耕織,修守戰之具;外連衡而斗諸侯。
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。
武字子卿,少以父任,兄弟并為郎,稍遷至栘中廄監。
時漢連伐胡,數通使相窺觀。
匈奴留漢使郭吉、路充國等前后十余輩,匈奴使來,漢亦留之以相當。
天漢元年,且鞮侯單于初立,恐漢襲之,乃曰:「漢天子我丈人行也。
泰和中,大名民家小兒女,有以私情不如意赴水者,官為蹤跡之,無見也。
其后踏藕者得二尸水中,衣服仍可驗,其事乃白。
是歲此陂荷花開,無不并蒂者。
沁水梁國用,時為錄事判官,為李用章內翰言如此。
乙丑歲赴試并州,道逢捕雁者云:“今旦獲一雁,殺之矣。
其脫網者悲鳴不能去,竟自投于地而死。
”予因買得之,葬之汾水之上,壘石為識,號曰“雁丘”。
同行者多為賦詩,予亦有《雁丘詞》。
和戎詔下十五年,將軍不戰空臨邊。
朱門沉沉按歌舞,廄馬肥死弓斷弦。
戍樓刁斗催落月,三十從軍今白發。
笛里誰知壯士心,沙頭空照征人骨。
中原干戈古亦聞,豈有逆胡傳子孫!
遺民忍死望恢復,幾處今宵垂淚痕。
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,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。
王子晞為尚書,領行營節度使,寓軍邠州,縱士卒無賴。
邠人偷嗜暴惡者,卒以貨竄名軍伍中,則肆志,吏不得問。
日群行丐取于市,不嗛,輒奮擊折人手足,椎釜鬲甕盎盈道上,袒臂徐去,至撞殺孕婦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