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壤子的詩詞(324首)
臣聞吏議逐客,竊以為過矣。
昔穆公求士,西取由余于戎,東得百里奚于宛,迎蹇叔于宋,來邳豹、公孫支于晉。
此五子者,不產于秦,而穆公用之,并國二十,遂霸西戎。
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風易俗,民以殷盛,國以富強,百姓樂用,諸侯親服,獲楚、魏之師,舉地千里,至今治強。
老子曰:“至治之極,鄰國相望,雞狗之聲相聞,民各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俗,樂其業,至老死不相往來。
”必用此為務,挽近世涂民耳目,則幾無行矣。
太史公曰:夫神農以前,吾不知已。
至若《詩》、《書》所述虞、夏以來,耳目欲極聲色之好,口欲窮芻豢 之味,身安逸樂而心夸矜勢能之榮。
維年月日,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,以羊一、豬一,投惡溪之潭水,以與鱷魚食,而告之曰:昔先王既有天下,列山澤,罔繩擉刃,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,驅而出之四海之外。
及后王德薄,不能遠有,則江漢之間,尚皆棄之以與蠻、夷、楚、越;況潮嶺海之間,去京師萬里哉!鱷魚之涵淹卵育于此,亦固其所。
今天子嗣唐位,神圣慈武,四海之外,六合之內,皆撫而有之;況禹跡所揜,揚州之近地,刺史、縣令之所治,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?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。
刺史受天子命,守此土,治此民,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,據處食民畜、熊、豕、鹿、獐,以肥其身,以種其子孫;與刺史亢拒,爭為長雄;刺史雖駑弱,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,伈伈睍睍,為民吏羞,以偷活于此邪!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,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。
維治平四年七月日,具官歐陽修,謹遣尚書都省令史李敭,至于太清,以清酌庶羞之奠,致祭于亡友曼卿之墓下,而吊之以文。
曰:嗚呼曼卿!生而為英,死而為靈。
其同乎萬物生死,而復歸于無物者,暫聚之形;不與萬物共盡,而卓然其不配者,后世之名。
此自古圣賢,莫不皆然,而著在簡冊者,昭如日星。
維太平不易之元,蓉桂競芳之月,無可奈何之日,怡紅院濁玉,謹以群花之蕊,冰鮫之縠,沁芳之泉,楓露之茗,四者雖微,聊以達誠申信,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:竊思女兒自臨濁世,迄今凡十有(通“又)”六載。
其先之鄉籍姓氏,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。
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,棲息宴游之夕,親昵狎褻,相與共處者,僅五年八月有奇。
憶女兒曩生之昔,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,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,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,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。
二月三日,丕白。
歲月易得,別來行復四年。
三年不見,《東山》猶嘆其遠,況乃過之,思何可支!雖書疏往返,未足解其勞結。
昔年疾疫,親故多離其災,徐、陳、應、劉,一時俱逝,痛可言邪?昔日游處,行則連輿,止則接席,何曾須臾相失!每至觴酌流行,絲)
竹并奏,酒酣耳熱,仰而賦詩,當此之時,忽然不自知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