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地非的詩詞(2797首)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江寧之龍蟠,蘇州之鄧尉,杭州之西溪,皆產梅。
或曰:“梅以曲為美,直則無姿;以欹為美,正則無景;以疏為美,密則無態。
”固也。
此文人畫士,心知其意,未可明詔大號以繩天下之梅也;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,刪密,鋤正,以夭梅病梅為業以求錢也。
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無涯 。
以有涯隨無涯,殆已!已而為知者,殆而已矣!為善無近名,為惡無近刑。
緣督以為經,可以保身,可以全生,可以養親,可以盡年。
庖丁為文惠君解牛,手之所觸,肩之所倚,足之所履,膝之所踦,砉然向然,奏刀騞然,莫不中音。
北人生而不識菱者,仕于南方,席上啖菱,并殼入口。
或曰:“食菱須去殼。
”其人自護所短,曰:“我非不知,并殼者,欲以去熱也。
”問者曰:“北土亦有此物否?”答曰:“前山后山,何地不有?”夫菱生于水而非土產,此坐強不知以為知也。
齊宣王問曰:“齊桓、晉文之事,可得聞乎?”孟子對曰:“仲尼之徒,無道桓、文之事者,是以后世無傳焉,臣未之聞也。
無以,則王乎?”曰:“德何如則可以王矣?”曰:“保民而王,莫之能御也。
”曰:“若寡人者,可以保民乎哉?”曰:“可。
”曰:“何由知吾可也?”曰:“臣聞之胡龁曰:‘王坐于堂上,有牽牛而過堂下者,王見之,曰:“牛何之?”對曰:“將以釁鐘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經,常道也,其在于天謂之命,其賦于人謂之性,其主于身謂之心。
心也,性也,命也,一也。
通人物,達四海,塞天地,亙古今,無有乎弗具,無有乎弗同,無有乎或變者也,是常道也。
其應乎感也,則為惻隱,為羞惡,為辭讓,為是非;其見于事也,則為父子之親,為君臣之義,為夫婦之別,為長幼之序,為朋友之信。
有鸚鵡飛集他山,山中禽獸輒相愛。
鸚鵡自念雖樂,此山雖樂,然非吾久居之地,遂去,禽獸依依不舍后數月,山中大火。
鸚鵡遙見,心急如焚,遂入水沾羽,飛而灑之。
天神言:“汝雖有好意,然何足道也?”對曰:“雖知區區水滴不能救,然吾嘗僑居是山,禽獸善待,皆為兄弟,吾不忍見其毀于火也!”天神嘉其義,即為之滅火。
韓魏公在大名日,有人獻玉盞二只,云耕者入壞冢而得,表里無纖瑕可指,真絕寶也。
公以百金答之,尤為寶玩。
乃開醇召漕使顯官,特設一卓,覆以繡衣,致玉盞其上,且將用之酌酒,遍勸坐客。
俄為吏將誤觸臺倒,玉盞俱碎,坐客皆愕然,吏將伏地待罪。
越王勾踐棲于會稽之上,乃號令于三軍曰:“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,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,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。
”大夫種進對曰:“臣聞之,賈人夏則資皮,冬則資絺,旱則資舟,水則資車,以待乏也。
夫雖無四方之憂,然謀臣與爪牙之士,不可不養而擇也。
譬如蓑笠,時雨既至,必求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