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嗣事的詩詞(204首)
永州之野產異蛇:黑質而白章,觸草木盡死;以嚙人,無御之者。
然得而臘之以為餌,可以已大風、攣踠、瘺癘,去死肌,殺三蟲。
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,歲賦其二。
募有能捕之者,當其租入。
吾少時讀《醉鄉記》,私怪隱居者無所累于世,而猶有是言,豈誠旨于味耶?及讀阮籍、陶潛詩,乃知彼雖偃蹇,不欲與世接,然猶未能平其心,或為事物是非相感發,于是有托而逃焉者也。
若顏子操瓢與簞,曾參歌聲若出金石,彼得圣人而師之,汲汲每若不可及,其于外也固不暇,尚何曲之托,而昏冥之逃耶?吾又以為悲醉鄉之徒不遇也。
建中初,天子嗣位,有意貞觀、開元之丕績,在廷之臣爭言事。
當此時,醉鄉之后世又以直廢吾既悲醉鄉之文辭,而又嘉良臣之烈,思識其子孫。
夏,齊孝公伐我北鄙。
公使展喜犒師、使受命于展禽、齊侯未入竟、展喜從之, 曰:“寡君聞君親舉玉趾、將辱于敝邑,使下臣犒執事、”齊侯曰:“魯人恐乎?”對曰:“小人恐矣,君子則否。
”齊侯曰:“室如縣罄、野無青草、何恃而不恐?”對曰:“恃先王之命。
昔周公、 大公股肱周室、夾輔成王。
晉人歸楚公子谷臣,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
于是荀首佐中軍矣,故楚人許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對曰:“二國治戎,臣不才,不勝其任,以為俘馘。
執事不以釁鼓,使歸即戮,君之惠也。
夏四月戊午,晉侯使呂相絕秦,曰:“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,戮力同心,申之以盟誓,重之以昏姻。
天禍晉國,文公如齊,惠公如秦。
無祿,獻公即世。
穆公不忘舊德,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晉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子卿足下:勤宣令德,策名清時,榮問休暢,幸甚幸甚。
遠托異國,昔人所悲,望風懷想,能不依依?昔者不遺,遠辱還答,慰誨勤勤,有逾骨肉,陵雖不敏,能不慨然?自從初降,以至今日,身之窮困,獨坐愁苦。
終日無睹,但見異類。
韋韝毳幕,以御風雨;羶肉酪漿,以充饑渴。
維年月日,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,以羊一、豬一,投惡溪之潭水,以與鱷魚食,而告之曰:昔先王既有天下,列山澤,罔繩擉刃,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,驅而出之四海之外。
及后王德薄,不能遠有,則江漢之間,尚皆棄之以與蠻、夷、楚、越;況潮嶺海之間,去京師萬里哉!鱷魚之涵淹卵育于此,亦固其所。
今天子嗣唐位,神圣慈武,四海之外,六合之內,皆撫而有之;況禹跡所揜,揚州之近地,刺史、縣令之所治,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?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。
刺史受天子命,守此土,治此民,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,據處食民畜、熊、豕、鹿、獐,以肥其身,以種其子孫;與刺史亢拒,爭為長雄;刺史雖駑弱,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,伈伈睍睍,為民吏羞,以偷活于此邪!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,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權白孟德足下:辱書開示禍福,使之內殺子布,外擒劉備以自效。
書辭勤款,若出至誠,雖三尺童子,亦曉然知利害所在矣。
然仆懷固陋,敢略布。
昔田橫,齊之遺虜,漢高祖釋酈生之憾,遣使海島,謂橫來大者王,小者侯,猶能以刀自剄,不肯以身辱于劉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