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命民的詩詞(588首)
泰和中,大名民家小兒女,有以私情不如意赴水者,官為蹤跡之,無見也。
其后踏藕者得二尸水中,衣服仍可驗,其事乃白。
是歲此陂荷花開,無不并蒂者。
沁水梁國用,時為錄事判官,為李用章內翰言如此。
秘閣修撰韓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無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門愿留者,頃刻合數千人,手持牒以告攝郡事。
攝郡事振手止之,輒直前不顧;則受其牒,不敢以聞。
明日出府,相與擁車下,道中至不可頓足。
晉人歸楚公子谷臣,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
于是荀首佐中軍矣,故楚人許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對曰:“二國治戎,臣不才,不勝其任,以為俘馘。
執事不以釁鼓,使歸即戮,君之惠也。
公薨之月,子產相鄭伯以如晉,晉侯以我喪故,未之見也。
子產使盡壞其館之垣,而納車馬焉。
士文伯讓之,曰:“敝邑以政刑之不修,寇盜充斥,無若諸侯之屬辱在寡君者何,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館,高其闬 閎,厚其墻垣,以無憂客使。
今吾子壞之,雖從者能戒,其若異客何?以敝邑之為盟主,繕完葺墻,以待賓客。
楚子狩于州來,次于潁尾,使蕩侯、潘子、司馬督、囂尹午、陵尹喜帥師圍徐以懼吳。
楚子次于乾溪,以為之援。
雨雪,王皮冠,秦復陶,翠被,豹舄,執鞭以出,仆析父從。
右尹子革夕,王見之。
定王使單襄公聘于宋。
遂假道于陳,以聘于楚。
火朝覿矣,道茀不可行也。
侯不在疆,司空不視涂,澤不陂,川不梁,野有庾積,場功未畢,道無列樹,墾田若藝,膳宰不置餼,司里不授館,國無寄寓,縣無旅舍。
公父文伯退朝,朝其母,其母方績,文伯曰:“以歜之家而主猶績,懼干季孫之怒也。
其以歜為不能事主乎?”其母嘆曰:“魯其亡乎?使僮子備官而未之聞耶?居,吾語女。
昔圣王之處民也,擇瘠土而處之,勞其民而用之,故長王天下。
夫民勞則思,思則善心生;逸則淫,淫則忘善;忘善則惡心生。
吳王夫差起師伐越,越王勾踐起師逆之江。
大夫種乃獻謀曰:“夫吳之與越,唯天所授,王其無庸戰。
夫申胥、華登,簡服吳國之士于甲兵,而未嘗有所挫也。
夫一人善射,百夫決拾,勝未可成。
太史公讀秦楚之際,曰:初作難,發于陳涉;虐戾滅秦自項氏;撥亂誅暴,平定海內,卒踐帝祚,成于漢家。
五年之間,號令三嬗,自生民以來,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!昔虞、夏之興,積善累功數十年,德洽百姓,攝行政事,考之于天,然后在位。
湯、武之王,乃由契、后稷,修仁行義十余世,不期而會孟津八百諸侯,猶以為未可,其后乃放弒。
秦起襄公,章于文、繆,獻、孝之后,稍以蠶食六國,百有余載,至始皇乃能并冠帶之倫。
正義高祖初定天下,表明有功之臣而侯之,若蕭、曹等。
太史公曰:古者人臣功有五品,以德立宗廟、定社稷曰勛,以言曰勞,用力曰功,明其等曰伐,積日曰閱。
封爵之誓曰:“使河如帶,泰山若厲,國以永寧,爰及苗裔。
”始未嘗不欲固其根本,而枝葉稍陵夷衰微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