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命復輕的詩詞(183首)
元和十年,予左遷九江郡司馬。
明年秋,送客湓浦口,聞舟中夜彈琵琶者,聽其音,錚錚然有京都聲。
問其人,本長安倡女,嘗學琵琶于穆、曹二善才,年長色衰,委身為賈人婦。
遂命酒,使快彈數曲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;為直言天下第一事,以正君道、明臣職,求萬世治安事:君者,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。
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,責任至重。
凡民生利病,一有所不宜,將有所不稱其任。
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,而以其責寄臣工,使之盡言焉。
版本一天有不測風云,人有旦夕禍福。
蜈蚣百足,行不及蛇;雄雞兩翼,飛不過鴉。
馬有千里之程,無騎不能自往;人有沖天之志,非運不能自通。
蓋聞:人生在世,富貴不能淫,貧賤不能移。
黃初三年,余朝京師,還濟洛川。
古人有言,斯水之神,名曰宓妃。
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,遂作斯賦,其詞曰:余從京域,言歸東藩,背伊闕 ,越轘轅,經通谷,陵景山。
日既西傾,車殆馬煩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楚太子有疾,而吳客往問之,曰:“伏聞太子玉體不安,亦少間乎?”太子曰:“憊!謹謝客。
”客因稱曰:“今時天下安寧,四宇和平,太子方富于年。
意者久耽安樂,日夜無極,邪氣襲逆,中若結轖。
紛屯澹淡,噓唏煩酲,惕惕怵怵,臥不得瞑。
魏公子無忌者,魏昭王少子,而魏安釐王異母弟也。
昭王薨,安釐王即位,封公子為信陵君。
公子為人,仁而下士 ,士無賢不肖,皆謙而禮交之,不敢以其富貴驕士。
士以此方數千里爭往歸之,致食客三千。
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,必有過人之節。
人情有所不能忍者,匹夫見辱,拔劍而起,挺身而斗,此不足為勇也。
天下有大勇者,卒然臨之而不驚,無故加之而不怒。
此其所挾持者甚大,而其志甚遠也。
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:「聞之前論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樂,亡國之音哀以思。
』夫治亂在政,而音聲應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樂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
又仲尼聞韶,識虞舜之德;季札聽弦,知眾國之風。
斯已然之事,先賢所不疑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