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告禮的詩詞(218首)
吳江葉元禮,少日過流虹橋,有女子在樓上,見而慕之,竟至病死。
氣方絕,適元禮復過其門,女之母以女臨終之言告葉,葉入哭,女目始瞑。
友人為作傳,余記以詞。
橋影流虹,湖光映雪,翠簾不卷春深。
閩縣林琴南孝廉紓六七歲時,從師讀。
師貧甚,炊不得米。
林知之,亟歸,以襪實米,滿之,負以致師。
師怒,謂其竊,卻弗受。
林歸以告母,母笑曰:“若心固善,然此豈束修之禮?”即呼備,赍米一石致之塾,師乃受。
沛公軍霸上,未得與項羽相見。
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:“沛公欲王關中,使子嬰為相,珍寶盡有之。
”項羽大怒曰:“旦日饗士卒,為擊破沛公軍!”當是時,項羽兵四十萬,在新豐鴻門;沛公兵十萬,在霸上。
范增說項羽曰:“沛公居山東時,貪于財貨,好美姬。
廉頗者,趙之良將也。
趙惠文王十六年,廉頗為趙將,伐齊,大破之,取陽晉,拜為上卿,以勇氣聞于諸侯。
藺相如者,趙人也,為趙宦者令繆賢舍人。
趙惠文王時,得楚和氏璧。
河陽軍節度、御史大夫烏公,為節度之三月,求士于從事之賢者。
有薦石先生者。
公曰:“先生何如?”曰:“先生居嵩、邙、瀍、谷之間,冬一裘,夏一葛,食朝夕,飯一盂,蔬一盤。
人與之錢,則辭;請與出游,未嘗以事免;勸之仕,不應。
晉人歸楚公子谷臣,與連尹襄老之尸于楚,以求知罃。
于是荀首佐中軍矣,故楚人許之。
王送知罃,曰:“子其怨我乎?”對曰:“二國治戎,臣不才,不勝其任,以為俘馘。
執事不以釁鼓,使歸即戮,君之惠也。
吳王夫差起師伐越,越王勾踐起師逆之江。
大夫種乃獻謀曰:“夫吳之與越,唯天所授,王其無庸戰。
夫申胥、華登,簡服吳國之士于甲兵,而未嘗有所挫也。
夫一人善射,百夫決拾,勝未可成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臣伏見天后時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,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歸罪。
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;且請“編之于令,永為國典”。
臣竊獨過之。
臣聞禮之大本,以防亂也。
至和元年秋,蜀人傳言有寇至,邊軍夜呼,野無居人,謠言流聞,京師震驚。
方命擇帥,天子曰:“毋養亂,毋助變。
眾言朋興,朕志自定。
外亂不作,變且中起,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競,惟朕一二大吏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