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告天的詩詞(728首)
楚武王侵隨,使薳章求成焉,軍于瑕以待之。
隨人使少師董成。
斗伯比言于楚子曰:“吾不得志于漢東也,我則使然。
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,以武臨之,彼則懼而協以謀我,故難間也。
夏四月戊午,晉侯使呂相絕秦,曰:“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,戮力同心,申之以盟誓,重之以昏姻。
天禍晉國,文公如齊,惠公如秦。
無祿,獻公即世。
穆公不忘舊德,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晉。
定王使單襄公聘于宋。
遂假道于陳,以聘于楚。
火朝覿矣,道茀不可行也。
侯不在疆,司空不視涂,澤不陂,川不梁,野有庾積,場功未畢,道無列樹,墾田若藝,膳宰不置餼,司里不授館,國無寄寓,縣無旅舍。
吳王夫差起師伐越,越王勾踐起師逆之江。
大夫種乃獻謀曰:“夫吳之與越,唯天所授,王其無庸戰。
夫申胥、華登,簡服吳國之士于甲兵,而未嘗有所挫也。
夫一人善射,百夫決拾,勝未可成。
晉獻公之喪,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,且曰:“寡人聞之,亡國恒于斯,得國恒于斯。
雖吾子儼然在憂服之中,喪亦不可久也,時亦不可失也,孺子其圖之!”以告舅犯。
舅犯曰:“孺子其辭焉。
喪人無寶,仁親以為寶。
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,再拜言。
少卿足下:曩者辱賜書,教以慎于接物,推賢進士為務,意氣勤勤懇懇。
若望仆不相師,而用流俗人之言,仆非敢如此也。
仆雖罷駑,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年、月、日,季父愈聞汝喪之七日,乃能銜哀致誠,使建中遠具時羞之奠,告汝十二郎之靈:嗚呼!吾少孤,及長,不省所怙,惟兄嫂是依。
中年,兄歿南方,吾與汝俱幼,從嫂歸葬河陽。
既又與汝就食江南。
零丁孤苦,未嘗一日相離也。
維年月日,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,以羊一、豬一,投惡溪之潭水,以與鱷魚食,而告之曰:昔先王既有天下,列山澤,罔繩擉刃,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,驅而出之四海之外。
及后王德薄,不能遠有,則江漢之間,尚皆棄之以與蠻、夷、楚、越;況潮嶺海之間,去京師萬里哉!鱷魚之涵淹卵育于此,亦固其所。
今天子嗣唐位,神圣慈武,四海之外,六合之內,皆撫而有之;況禹跡所揜,揚州之近地,刺史、縣令之所治,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?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。
刺史受天子命,守此土,治此民,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,據處食民畜、熊、豕、鹿、獐,以肥其身,以種其子孫;與刺史亢拒,爭為長雄;刺史雖駑弱,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,伈伈睍睍,為民吏羞,以偷活于此邪!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,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。
臣伏見天后時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,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歸罪。
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;且請“編之于令,永為國典”。
臣竊獨過之。
臣聞禮之大本,以防亂也。
天道不言,而品物亨、歲功成者,何謂也?四時之吏,五行之佐,宣其氣矣。
圣人不言而百姓親、萬邦寧者,何謂也?三公論道,六卿分職,張其教矣。
是知君逸于上,臣勞于下,法乎天也。
古之善相天下者,自咎、夔至房、魏,可數也,是不獨有其德,亦皆務于勤耳,況夙興夜寐,以事一人。
嗚呼!盛衰之理,雖曰天命,豈非人事哉!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,與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
世言晉王之將終也,以三矢賜莊宗而告之曰:“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;契丹與吾約為兄弟;而皆背晉以歸梁。
此三者,吾遺恨也。
與爾三矢,爾其無忘乃父之志!”莊宗受而藏之于廟。
至和元年秋,蜀人傳言有寇至,邊軍夜呼,野無居人,謠言流聞,京師震驚。
方命擇帥,天子曰:“毋養亂,毋助變。
眾言朋興,朕志自定。
外亂不作,變且中起,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競,惟朕一二大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