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同哀的詩詞(565首)
夏四月戊午,晉侯使呂相絕秦,曰:“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,戮力同心,申之以盟誓,重之以昏姻。
天禍晉國,文公如齊,惠公如秦。
無祿,獻公即世。
穆公不忘舊德,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晉。
吳公子札來聘。
……請觀于周樂。
使工為之歌《周南》、《召南》,曰:“美哉!始基之矣,猶未也,然勤而不怨矣。
為之歌《邶》、《鄘》、《衛》,曰:“美哉,淵乎!憂而不困者也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臣聞忠無不報,信不見疑,臣常以為然,徒虛語耳。
昔荊軻慕燕丹之義,白虹貫日,太子畏之;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事,太白食昴,昭王疑之。
夫精變天地而信不諭兩主,豈不哀哉!今臣盡忠竭誠,畢議愿知,左右不明,卒從吏訊,為世所疑。
是使荊軻、衛先生復起,而燕、秦不寤也。
慮天下者,常圖其所難而忽其所易,備其所可畏而遺其所不疑。
然而,禍常發于所忽之中,而亂常起于不足疑之事。
豈其慮之未周歟?蓋慮之所能及者,人事之宜然,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,天道也。
當秦之世,而滅諸侯,一天下。
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,有吏目云自京來者,不知其名氏,攜一子一仆,將之任,過龍場,投宿土苗家。
予從籬落間望見之,陰雨昏黑,欲就問訊北來事,不果。
明早,遣人覘之,已行矣。
薄午,有人自蜈蚣坡來,云:“一老人死坡下,傍兩人哭之哀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初,張衡作《定情賦》,蔡邕作《靜情賦》,檢逸辭而宗澹泊,始則蕩以思慮,而終歸閑正。
將以抑流宕之邪心,諒有助于諷諫。
綴文之士,奕代繼作;因并觸類,廣其辭義。
余園閭多暇,復染翰為之;雖文妙不足,庶不謬作者之意乎。
維太平不易之元,蓉桂競芳之月,無可奈何之日,怡紅院濁玉,謹以群花之蕊,冰鮫之縠,沁芳之泉,楓露之茗,四者雖微,聊以達誠申信,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:竊思女兒自臨濁世,迄今凡十有(通“又)”六載。
其先之鄉籍姓氏,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。
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,棲息宴游之夕,親昵狎褻,相與共處者,僅五年八月有奇。
憶女兒曩生之昔,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,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,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,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