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取具的詩詞(212首)
齊宣王見顏斶,曰:“斶前!”斶亦曰:“王前!”宣王不說。
左右曰:“王,人君也。
斶,人臣也。
王曰‘斶前’,亦曰‘王前’,可乎?”斶對曰:“夫斶前為慕勢,王前為趨士。
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,再拜言。
少卿足下:曩者辱賜書,教以慎于接物,推賢進士為務,意氣勤勤懇懇。
若望仆不相師,而用流俗人之言,仆非敢如此也。
仆雖罷駑,亦嘗側聞長者之遺風矣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圣王在上,而民不凍饑者,非能耕而食之,織而衣之也,為開其資財之道也。
故堯、禹有九年之水,湯有七年之旱,而國亡捐瘠者,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。
今海內為一,土地人民之眾不避湯、禹,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,而畜積未及者,何也?地有遺利,民有余力,生谷之土未盡墾,山澤之利未盡出也,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。
民貧,則奸邪生。
年、月、日,季父愈聞汝喪之七日,乃能銜哀致誠,使建中遠具時羞之奠,告汝十二郎之靈:嗚呼!吾少孤,及長,不省所怙,惟兄嫂是依。
中年,兄歿南方,吾與汝俱幼,從嫂歸葬河陽。
既又與汝就食江南。
零丁孤苦,未嘗一日相離也。
竹之始生,一寸之萌耳,而節葉具焉。
自蜩腹蛇蚶以至于劍拔十尋者,生而有之也。
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,葉葉而累之,豈復有竹乎?故畫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,執筆熟視,乃見其所欲畫者,急起從之,振筆直遂,以追其所見,如兔起鶻落,少縱則逝矣。
與可之教予如此。
熙寧八年夏,吳越大旱。
九月,資政殿大學士知越州趙公,前民之未饑,為書問屬縣災所被者幾鄉,民能自食者有幾,當廩于官者幾人,溝防構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幾所,庫錢倉粟可發者幾何,富人可募出粟者幾家,僧道士食之羨粟書于籍者其幾具存,使各書以對,而謹其備。
州縣史錄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萬一千九百余人以告。
故事,歲廩窮人,當給粟三千石而止。
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:「聞之前論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樂,亡國之音哀以思。
』夫治亂在政,而音聲應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樂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
又仲尼聞韶,識虞舜之德;季札聽弦,知眾國之風。
斯已然之事,先賢所不疑也。
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;為直言天下第一事,以正君道、明臣職,求萬世治安事:君者,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。
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,責任至重。
凡民生利病,一有所不宜,將有所不稱其任。
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,而以其責寄臣工,使之盡言焉。
孝武皇帝陳皇后,時得幸,頗妒。
別在長門宮,愁悶悲思。
聞蜀郡成都司馬相如天下工為文,奉黃金百斤,為相如、文君取酒,因于解悲愁之辭。
而相如為文以悟主上,陳皇后復得親幸。
有馮虛公子者,心侈體忲,雅好博古,學乎舊史氏,是以多識前代之載。
言于安處先生曰:夫人在陽時則舒,在陰時則慘,此牽乎天者也。
處沃土則逸,處瘠土則勞,此系乎地者也。
慘則鮮于歡,勞則褊于惠,能違之者寡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