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決罪的詩詞(47首)
漢昭帝逝世,昌邑王劉賀被廢黜,漢宣帝劉詢剛剛登上皇位。
路溫舒呈上奏書,奏書說:昭帝崩,昌邑王賀廢,宣帝初即位,路溫舒上書,言宜尚德緩刑。
其辭曰:“臣聞齊有無知之禍,而桓公以興;晉有驪姬之難,而文公用伯。
近世趙王不終,諸呂作亂,而孝文為太宗。
非才之難,所以自用者實難。
惜乎!賈生,王者之佐,而不能自用其才也。
夫君子之所取者遠,則必有所待;所就者大,則必有所忍。
古之賢人,皆負可致之才,而卒不能行其萬一者,未必皆其時君之罪,或者其自取也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項王軍壁垓下,兵少食盡,漢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。
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,項王乃大驚曰:“漢皆已得楚乎?是何楚人之多也!”項王則夜起,飲帳中。
有美人名虞,常幸從;駿馬名騅,常騎之。
于是項王乃悲歌慷慨,自為詩曰:“力拔山兮氣蓋世,時不利兮騅不逝。
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:「聞之前論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樂,亡國之音哀以思。
』夫治亂在政,而音聲應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樂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
又仲尼聞韶,識虞舜之德;季札聽弦,知眾國之風。
斯已然之事,先賢所不疑也。
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;為直言天下第一事,以正君道、明臣職,求萬世治安事:君者,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。
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,責任至重。
凡民生利病,一有所不宜,將有所不稱其任。
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,而以其責寄臣工,使之盡言焉。
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,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,都督諸路軍馬。
時北兵已迫修門外,戰、守、遷皆不及施。
縉紳、大夫、士萃于左丞相府,莫知計所出。
會使轍交馳,北邀當國者相見,眾謂予一行為可以紓禍。
月日,居易白。
微之足下: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,凡枉贈答詩僅百篇。
每詩來,或辱序,或辱書,冠于卷首,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,且自敘為文因緣,與年月之遠近也。
仆既受足下詩,又諭足下此意,常欲承答來旨,粗論歌詩大端,并自述為文之意,總為一書,致足下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