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冤者的詩詞(129首)
楚襄王游于蘭臺之宮,宋玉景差侍。
有風颯然而至,王乃披襟而當之,曰:“快哉此風!寡人所與庶人共者邪?”宋玉對曰:“此獨大王之風耳,庶人安得而共之!” 王曰:“夫風者,天地之氣,溥暢而至,不擇貴賤高下而加焉。
今子獨以為寡人之風,豈有說乎?”宋玉對曰:“臣聞于師:枳句來巢,空穴來風。
其所托者然,則風氣殊焉。
書避亂所見女子,末有埋冤姐姐,銜恨婆婆語,極俚。
后有螺川楊氏和二首,又自序生楊嫁羅,丙子暮春,自涪翁亭下舟行,追騎迫,間逃入山,卒不免于驅掠。
行三日,經此橋,睹無聞二詞,以為特未見其苦,乃和于壁。
復云,觀者毋謂弄筆墨非好人家兒女,此詞雖俚,諒當近情,而首及權奸誤國。
向紅塵里,有喧呼攘臂,轉聲辟眾,莫遣人冤濫、殺張室,忍偷生。
僚吏驚呼呵叱,狂辭不變如初,投身屬吏,慷慨吐丹誠。
仿佛縲紲,自疑夢中,聞者皆驚歡,為不平。
割愛無心,泣對虞姬,手戳傾城寵,翻然起死,不教仇怨負冤聲。
向紅塵里,有喧呼攘臂,轉聲辟眾,莫遣人冤濫、殺張室,忍偷生。
僚吏驚呼呵叱,狂辭不變如初,投身屬吏,慷慨吐丹誠。
仿佛縲紲,自疑夢中,聞者皆驚歡,為不平。
割愛無心,泣對虞姬,手戳傾城寵,翻然起死,不教仇怨負冤聲。
秘閣修撰韓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無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門愿留者,頃刻合數千人,手持牒以告攝郡事。
攝郡事振手止之,輒直前不顧;則受其牒,不敢以聞。
明日出府,相與擁車下,道中至不可頓足。
臣伏見天后時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,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歸罪。
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;且請“編之于令,永為國典”。
臣竊獨過之。
臣聞禮之大本,以防亂也。
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:「聞之前論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樂,亡國之音哀以思。
』夫治亂在政,而音聲應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樂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
又仲尼聞韶,識虞舜之德;季札聽弦,知眾國之風。
斯已然之事,先賢所不疑也。
康白:足下昔稱吾于潁川,吾常謂之知言。
然經怪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,何從便得之也?前年從河東還,顯宗、阿都說足下議以吾自代,事雖不行,知足下故不知之。
足下傍通,多可而少怪;吾直性狹中,多所不堪,偶與足下相知耳。
閑聞足下遷,惕然不喜,恐足下羞庖人之獨割,引尸祝以自助,手薦鸞刀,漫之膻腥,故具為足下陳其可否。
述夫帝車南指,遁七曜於中階;華蓋西臨,藏五?於太甲。
雖復星辰蕩越,三元之軌躅可尋;雷雨沸騰,六氣之經綸有序。
然則撫銅渾而觀變化,則萬象之動不足多也;握瑤鏡而臨事業,則萬機之湊不足大也。
故知功有所服,龜龍不能謝鱗介之尊;器有所歸,江漢不能竊朝宗之柄。
述夫帝車南指,遁七曜於中階;華蓋西臨,藏五?於太甲。
雖復星辰蕩越,三元之軌躅可尋;雷雨沸騰,六氣之經綸有序。
然則撫銅渾而觀變化,則萬象之動不足多也;握瑤鏡而臨事業,則萬機之湊不足大也。
故知功有所服,龜龍不能謝鱗介之尊;器有所歸,江漢不能竊朝宗之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