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其代者的詩詞(244首)
時黃祖太子射,賓客大會。
有獻鸚鵡者,舉酒于衡前曰:“禰處士,今日無用娛賓,竊以此鳥自遠而至,明彗聰善,羽族之可貴,愿先生為之賦,使四座咸共榮觀,不亦可乎?”衡因為賦,筆不停綴,文不加點。
其辭曰:惟西域之靈鳥兮,挺自然之奇姿。
體金精之妙質兮,合火德之明輝。
臣伏見天后時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,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歸罪。
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;且請“編之于令,永為國典”。
臣竊獨過之。
臣聞禮之大本,以防亂也。
非才之難,所以自用者實難。
惜乎!賈生,王者之佐,而不能自用其才也。
夫君子之所取者遠,則必有所待;所就者大,則必有所忍。
古之賢人,皆負可致之才,而卒不能行其萬一者,未必皆其時君之罪,或者其自取也。
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:「聞之前論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樂,亡國之音哀以思。
』夫治亂在政,而音聲應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樂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
又仲尼聞韶,識虞舜之德;季札聽弦,知眾國之風。
斯已然之事,先賢所不疑也。
月日,居易白。
微之足下: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,凡枉贈答詩僅百篇。
每詩來,或辱序,或辱書,冠于卷首,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,且自敘為文因緣,與年月之遠近也。
仆既受足下詩,又諭足下此意,常欲承答來旨,粗論歌詩大端,并自述為文之意,總為一書,致足下前。
舊聞靖長官、賀水部,皆唐末五代人,得道不死。
章圣皇帝東封,有謁于道左者,其謁云晉水部員外郎賀亢,再拜而去,上不知也。
已而閱謁,見之,大驚,物色求之不可得。
天圣初,又使其弟子喻澄者詣闕進佛道像,直數千萬。
將為胠篋、探囊、發匱之盜而為守備,則必攝緘縢、固扃鐍;此世俗之所謂知也。
然而巨盜至,則負匱、揭篋、擔囊而趨;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。
然則鄉之所謂知者,不乃為大盜積者也?故嘗試論之,世俗之所謂知者,有不為大盜積者乎?所謂圣者,有不為大盜守者乎?何以知其然邪?昔者齊國鄰邑相望,雞狗之音相聞,罔罟之所布,耒耨之所刺,方二千余里。
闔四竟之內,所以立宗廟、社稷,治邑、屋、州、閭、鄉、曲者,曷嘗不法圣人哉?然而田成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。
先君子嘗言,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,一日,風雪嚴寒,從數騎出微行,入古寺,廡下一生伏案臥,文方成草;公閱畢,即解貂覆生,為掩戶。
叩之寺僧,則史公可法也。
及試,吏呼名至史公,公瞿然注視,呈卷,即面署第一。
召入,使拜夫人,曰:“吾諸兒碌碌,他日繼吾志者,惟此生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