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公眾的詩詞(972首)
裴封叔之第,在光德里。
有梓人款其門,愿傭隙宇而處焉。
所職,尋、引、規、矩、繩、墨,家不居礱斫之器。
問其能,曰:“吾善度材,視棟宇之制,高深圓方短長之宜,吾指使而群工役焉。
古者諫無官,自公卿大夫,至於工商,無不得諫者。
漢興以來,始置官。
夫以天下之政,四海之眾,得失利病,萃於一官使言之,其為任亦重矣。
居是官者,常志其大,舍其細;先其急,后其緩;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。
至和元年秋,蜀人傳言有寇至,邊軍夜呼,野無居人,謠言流聞,京師震驚。
方命擇帥,天子曰:“毋養亂,毋助變。
眾言朋興,朕志自定。
外亂不作,變且中起,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競,惟朕一二大吏。
鞏頓首再拜,舍人先生:去秋人還,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。
反復觀誦,感與慚并。
夫銘志之著于世,義近于史,而亦有與史異者。
蓋史之于善惡,無所不書,而銘者,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,懼后世之不知,則必銘而見之。
君諱平,字秉之,姓許氏。
余嘗譜其世家,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。
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,而自少卓犖不羈,善辯說,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。
寶元時,朝廷開方略之選,以招天下異能之士,而陜西大帥范文正公、鄭文肅公爭以君所為書以薦,于是得召試,為太廟齋郎,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