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全心的詩詞(1307首)
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,必有過人之節。
人情有所不能忍者,匹夫見辱,拔劍而起,挺身而斗,此不足為勇也。
天下有大勇者,卒然臨之而不驚,無故加之而不怒。
此其所挾持者甚大,而其志甚遠也。
士君子立身事主,既名知己,則當竭盡智謀,忠告善道,銷患于未形,保治于未然,俾身全而主安。
生為名臣,死為上鬼,垂光百世,照耀簡策,斯為美也。
茍遇知己,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,而乃捐軀殞命于既敗之后;釣名沽譽,眩世駭俗,由君子觀之,皆所不取也。
蓋嘗因而論之:豫讓臣事智伯,及趙襄子殺智伯,讓為之報仇。
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,有吏目云自京來者,不知其名氏,攜一子一仆,將之任,過龍場,投宿土苗家。
予從籬落間望見之,陰雨昏黑,欲就問訊北來事,不果。
明早,遣人覘之,已行矣。
薄午,有人自蜈蚣坡來,云:“一老人死坡下,傍兩人哭之哀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江寧之龍蟠,蘇州之鄧尉,杭州之西溪,皆產梅。
或曰:“梅以曲為美,直則無姿;以欹為美,正則無景;以疏為美,密則無態。
”固也。
此文人畫士,心知其意,未可明詔大號以繩天下之梅也;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,刪密,鋤正,以夭梅病梅為業以求錢也。
經,常道也,其在于天謂之命,其賦于人謂之性,其主于身謂之心。
心也,性也,命也,一也。
通人物,達四海,塞天地,亙古今,無有乎弗具,無有乎弗同,無有乎或變者也,是常道也。
其應乎感也,則為惻隱,為羞惡,為辭讓,為是非;其見于事也,則為父子之親,為君臣之義,為夫婦之別,為長幼之序,為朋友之信。
(夫人、長老上云)今日送張生赴京,十里長亭,安排下筵席;我和長老先行,不見張生、小姐來到。
(旦、末 、紅同上)(旦云)今日送張生上朝取應,早是離人傷感,況值那暮秋天氣,好煩惱人也呵!“悲歡聚散一杯酒,南北東西萬里程。
”[正宮][端正好]碧云天,黃花地,西風緊,北雁南飛。
曉來誰染霜林醉?總是離人淚。
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:「聞之前論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樂,亡國之音哀以思。
』夫治亂在政,而音聲應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樂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
又仲尼聞韶,識虞舜之德;季札聽弦,知眾國之風。
斯已然之事,先賢所不疑也。
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謹奏;為直言天下第一事,以正君道、明臣職,求萬世治安事:君者,天下臣民萬物之主也。
惟其為天下臣民萬物之主,責任至重。
凡民生利病,一有所不宜,將有所不稱其任。
是故事君之道宜無不備,而以其責寄臣工,使之盡言焉。
康白:足下昔稱吾于潁川,吾常謂之知言。
然經怪此意尚未熟悉于足下,何從便得之也?前年從河東還,顯宗、阿都說足下議以吾自代,事雖不行,知足下故不知之。
足下傍通,多可而少怪;吾直性狹中,多所不堪,偶與足下相知耳。
閑聞足下遷,惕然不喜,恐足下羞庖人之獨割,引尸祝以自助,手薦鸞刀,漫之膻腥,故具為足下陳其可否。
版本一天有不測風云,人有旦夕禍福。
蜈蚣百足,行不及蛇;雄雞兩翼,飛不過鴉。
馬有千里之程,無騎不能自往;人有沖天之志,非運不能自通。
蓋聞:人生在世,富貴不能淫,貧賤不能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