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余慕的詩詞(265首)
時黃祖太子射,賓客大會。
有獻鸚鵡者,舉酒于衡前曰:“禰處士,今日無用娛賓,竊以此鳥自遠而至,明彗聰善,羽族之可貴,愿先生為之賦,使四座咸共榮觀,不亦可乎?”衡因為賦,筆不停綴,文不加點。
其辭曰:惟西域之靈鳥兮,挺自然之奇姿。
體金精之妙質兮,合火德之明輝。
黃初三年,余朝京師,還濟洛川。
古人有言,斯水之神,名曰宓妃。
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,遂作斯賦,其詞曰:余從京域,言歸東藩,背伊闕 ,越轘轅,經通谷,陵景山。
日既西傾,車殆馬煩。
鷦鷯,小鳥也,生于蒿萊之間,長于藩籬之下,翔集尋常之內,而生生之理足矣。
色淺體陋,不為人用,形微處卑,物莫之害,繁滋族類,乘居匹游,翩翩然有以自樂也。
彼鷲鶚驚鴻,孔雀翡翠,或淩赤霄之際,或托絕垠之外,翰舉足以沖天,觜距足以自衛,然皆負矰嬰繳,羽毛入貢。
何者?有用于人也。
元和六年正月乙丑晦,主人使奴星結柳作車,縛草為船,載糗輿糧,牛繫軛下,引帆上檣。
三揖窮鬼而告之曰:“聞子行有日矣,鄙人不敢問所涂,竊具船與車,備載糗粻,日吉時良,利行四方,子飯一盂,子啜一觴,攜朋摯儔,去故就新,駕塵風,與電爭先,子無底滯之尤,我有資送之恩,子等有意于行乎?” 屏息潛聽,如聞音聲,若嘯若啼,砉敥嘎嚶,毛發盡豎,竦肩縮頸,疑有而無,久乃可明,若有言者曰:“吾與子居,四十年余,子在孩提,吾不子愚,子學子耕,求官與名,惟子是從,不變于初。
門神戶靈,我叱我呵,包羞詭隨,志不在他。
子遷南荒,熱爍濕蒸,我非其鄉,百鬼欺陵。
臨川之城東,有地隱然而高,以臨于溪,曰新城。
新城之上,有池洼然而方以長,曰王羲之之墨池者,荀伯子《臨川記》云也。
羲之嘗慕張芝,臨池學書,池水盡黑,此為其故跡,豈信然邪? 方羲之之不可強以仕,而嘗極東方,出滄海,以娛其意于山水之間;豈其徜徉肆恣,而又嘗自休于此邪?羲之之書晚乃善,則其所能,蓋亦以精力自致者,非天成也。
然后世未有能及者,豈其學不如彼邪?則學固豈可以少哉,況欲深造道德者邪? 墨池之上,今為州學舍。
今昌父之弟成父,於所居鑿池筑亭,榜以舊名。
昌父為成父作詩,屬余賦詞,余為賦哨遍。
莊周論於蟻棄知,於魚得計,於羊棄意,其義美矣。
然上文論虱吒於豕而得焚,羊肉為蟻所慕而致殘,下文將并結二義,乃獨置豕虱不言而遽論魚,其義無所從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