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眾史的詩詞(239首)
陳勝者,陽城人也,字涉。
吳廣者,陽夏人也,字叔。
陳涉少時,嘗與人傭耕,輟耕之壟上,悵恨久之,曰:“茍富貴,無相忘。
”傭者笑而應曰:“若為傭耕,何富貴也?”陳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!”二世元年七月,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,屯大澤鄉。
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,今天下三分,益州疲弊,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。
然侍衛之臣不懈于內,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,蓋追先帝之殊遇,欲報之于陛下也。
誠宜開張圣聽,以光先帝遺德,恢弘志士之氣,不宜妄自菲薄,引喻失義,以塞忠諫之路也。
宮中府中,俱為一體;陟罰臧否,不宜異同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
至和元年秋,蜀人傳言有寇至,邊軍夜呼,野無居人,謠言流聞,京師震驚。
方命擇帥,天子曰:“毋養亂,毋助變。
眾言朋興,朕志自定。
外亂不作,變且中起,不可以文令,又不可以武競,惟朕一二大吏。
鞏頓首再拜,舍人先生:去秋人還,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。
反復觀誦,感與慚并。
夫銘志之著于世,義近于史,而亦有與史異者。
蓋史之于善惡,無所不書,而銘者,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,懼后世之不知,則必銘而見之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州城西南隅,有黃鶴樓者。
《圖經》云:“費祎登仙,嘗駕黃鶴返憩于此,遂以名樓。
”事列《神仙》之傳,跡存《述異》之志。
觀其聳構巍峨,高標巃嵸,上倚河漢,下臨江流;重檐翼館,四闥霞敞;坐窺井邑,俯拍云煙:亦荊吳形勝之最也。
熙寧八年夏,吳越大旱。
九月,資政殿大學士知越州趙公,前民之未饑,為書問屬縣災所被者幾鄉,民能自食者有幾,當廩于官者幾人,溝防構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幾所,庫錢倉粟可發者幾何,富人可募出粟者幾家,僧道士食之羨粟書于籍者其幾具存,使各書以對,而謹其備。
州縣史錄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萬一千九百余人以告。
故事,歲廩窮人,當給粟三千石而止。
有秦客問于東野主人曰:「聞之前論曰:『治世之音安以樂,亡國之音哀以思。
』夫治亂在政,而音聲應之;故哀思之情,表于金石;安樂之象,形于管弦也。
又仲尼聞韶,識虞舜之德;季札聽弦,知眾國之風。
斯已然之事,先賢所不疑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