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不足取的詩詞(730首)
永和九年,歲在癸丑,暮春之初,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,修禊事也。
群賢畢至,少長咸集。
此地有崇山峻嶺,茂林修竹;又有清流激湍,映帶左右,引以為流觴曲水,列坐其次。
雖無絲竹管弦之盛,一觴一詠,亦足以暢敘幽情。
陳勝者,陽城人也,字涉。
吳廣者,陽夏人也,字叔。
陳涉少時,嘗與人傭耕,輟耕之壟上,悵恨久之,曰:“茍富貴,無相忘。
”傭者笑而應曰:“若為傭耕,何富貴也?”陳涉太息曰:“嗟乎!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!”二世元年七月,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,屯大澤鄉。
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,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。
王子晞為尚書,領行營節度使,寓軍邠州,縱士卒無賴。
邠人偷嗜暴惡者,卒以貨竄名軍伍中,則肆志,吏不得問。
日群行丐取于市,不嗛,輒奮擊折人手足,椎釜鬲甕盎盈道上,袒臂徐去,至撞殺孕婦人。
世皆稱孟嘗君能得士,士以故歸之,而卒賴其力以脫于虎豹之秦。
嗟乎!孟嘗君特雞鳴狗盜之雄耳,豈足以言得士?不然,擅齊之強,得一士焉,宜可以南面而制秦,尚何取雞鳴狗盜之力哉?夫雞鳴狗盜之出其門,此士之所以不至也。
臣聞吏議逐客,竊以為過矣。
昔穆公求士,西取由余于戎,東得百里奚于宛,迎蹇叔于宋,來邳豹、公孫支于晉。
此五子者,不產于秦,而穆公用之,并國二十,遂霸西戎。
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風易俗,民以殷盛,國以富強,百姓樂用,諸侯親服,獲楚、魏之師,舉地千里,至今治強。
六月二十六日,愈白。
李生足下:生之書辭甚高,而其問何下而恭也。
能如是,誰不欲告生以其道?道德之歸也有日矣,況其外之文乎?抑愈所謂望孔子之門墻而不入于其宮者,焉足以知是且非邪?雖然,不可不為生言之。
生所謂“立言”者,是也;生所為者與所期者,甚似而幾矣。
臣竊惟事勢,可為痛哭者一,可為流涕者二,可為長太息者六,若其它背理而傷道者,難遍以疏舉。
進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,臣獨以為未也。
曰安且治者,非愚則諛,皆非事實知治亂之體者也。
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!本末舛逆,首尾衡決,國制搶攘,非甚有紀,胡可謂治!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數之于前,因陳治安之策,試詳擇焉!夫射獵之娛,與安危之機孰急?使為治勞智慮,苦身體,乏鐘鼓之樂,勿為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