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不至者的詩詞(1412首)
上篇
秦孝公據崤函之固,擁雍州之地,君臣固守以窺周室,有席卷天下,包舉宇內,囊括四海之意,并吞八荒之心。
當是時也,商君佐之,內立法度,務耕織,修守戰之具;外連衡而斗諸侯。
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。
《水經》云:“彭蠡之口有石鐘山焉。
”酈元以為下臨深潭,微風鼓浪,水石相搏,聲如洪鐘。
是說也,人常疑之。
今以鐘磬置水中,雖大風浪不能鳴也,而況石乎!至唐李渤始訪其遺蹤,得雙石于潭上,扣而聆之,南聲函胡,北音清越,桴止響騰,余韻徐歇。
三月十六日,前鄉貢進士韓愈,謹再拜言相公閣下。
愈聞周公之為輔相,其急于見賢也,方一食三吐其哺,方一沐三握其發。
天下之賢才皆已舉用,奸邪讒佞欺負之徒皆已除去,四海皆已無虞,九夷八蠻之在荒服之外者皆已賓貢,天災時變、昆蟲草木之妖皆已銷息,天下之所謂禮、樂、刑、政教化之具皆已修理,風俗皆已敦厚,動植之物、風雨霜露之所沾被者皆已得宜,休征嘉瑞、麟鳳龜龍之屬皆已備至,而周公以圣人之才,憑叔父之親,其所輔理承化之功又盡章章如是。
其所求進見之士,豈復有賢于周公者哉?不惟不賢于周公而已,豈復有賢于時百執事者哉?豈復有所計議、能補于周公之化者哉?然而周公求之如此其急,惟恐耳目有所不聞見,思慮有所未及,以負成王托周公之意,不得于天下之心。
江之南有賢人焉,字子固,非今所謂賢人者,予慕而友之。
淮之南有賢人焉,字正之,非今所謂賢人者,予慕而友之。
二賢人者,足未嘗相過也,口未嘗相語也,辭幣未嘗相接也。
其師若友,豈盡同哉?予考其言行,其不相似者,何其少也!曰:學圣人而已矣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將為胠篋、探囊、發匱之盜而為守備,則必攝緘縢、固扃鐍;此世俗之所謂知也。
然而巨盜至,則負匱、揭篋、擔囊而趨;唯恐緘縢扃鐍之不固也。
然則鄉之所謂知者,不乃為大盜積者也?故嘗試論之,世俗之所謂知者,有不為大盜積者乎?所謂圣者,有不為大盜守者乎?何以知其然邪?昔者齊國鄰邑相望,雞狗之音相聞,罔罟之所布,耒耨之所刺,方二千余里。
闔四竟之內,所以立宗廟、社稷,治邑、屋、州、閭、鄉、曲者,曷嘗不法圣人哉?然而田成子一旦殺齊君而盜其國。
嗚呼!盛衰之理,雖曰天命,豈非人事哉!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,與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
世言晉王之將終也,以三矢賜莊宗而告之曰:“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,契丹與吾約為兄弟,而皆背晉以歸梁。
此三者,吾遺恨也。
與爾三矢,爾其無忘乃父之志!”莊宗受而藏之于廟。
維太平不易之元,蓉桂競芳之月,無可奈何之日,怡紅院濁玉,謹以群花之蕊,冰鮫之縠,沁芳之泉,楓露之茗,四者雖微,聊以達誠申信,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:竊思女兒自臨濁世,迄今凡十有(通“又)”六載。
其先之鄉籍姓氏,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。
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,棲息宴游之夕,親昵狎褻,相與共處者,僅五年八月有奇。
憶女兒曩生之昔,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,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,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,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。
客難東方朔曰:“蘇秦、張儀一當萬乘之主,而身都卿相之位,澤及后世。
今子大夫修先王之術,慕圣人之義,諷誦詩書百家之言,不可勝記,著于竹帛;唇腐齒落,服膺而不可釋,好學樂道之效,明白甚矣;自以為智能海內無雙,則可謂博聞辯智矣。
然悉力盡忠,以事圣帝,曠日持久,積數十年,官不過侍郎,位不過執戟。
意者尚有遺行邪?同胞之徒,無所容居,其故何也?”東方先生喟然長息,仰而應之曰:“是故非子之所能備。
公輸盤為楚造云梯之械,成,將以攻宋。
子墨子聞之,起于魯,行十日十夜,而至于郢,見公輸盤。
公輸盤曰:“夫子何命焉為?”子墨子曰:“北方有侮臣者,愿借子殺之。
”公輸盤不說。
秘閣修撰韓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無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門愿留者,頃刻合數千人,手持牒以告攝郡事。
攝郡事振手止之,輒直前不顧;則受其牒,不敢以聞。
明日出府,相與擁車下,道中至不可頓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