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不成言的詩詞(2323首)
年、月、日,季父愈聞汝喪之七日,乃能銜哀致誠,使建中遠具時羞之奠,告汝十二郎之靈:嗚呼!吾少孤,及長,不省所怙,惟兄嫂是依。
中年,兄歿南方,吾與汝俱幼,從嫂歸葬河陽。
既又與汝就食江南。
零丁孤苦,未嘗一日相離也。
嗚呼!盛衰之理,雖曰天命,豈非人事哉!原莊宗之所以得天下,與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
世言晉王之將終也,以三矢賜莊宗而告之曰:“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,契丹與吾約為兄弟,而皆背晉以歸梁。
此三者,吾遺恨也。
與爾三矢,爾其無忘乃父之志!”莊宗受而藏之于廟。
月日,居易白。
微之足下:自足下謫江陵至于今,凡枉贈答詩僅百篇。
每詩來,或辱序,或辱書,冠于卷首,皆所以陳古今歌詩之義,且自敘為文因緣,與年月之遠近也。
仆既受足下詩,又諭足下此意,常欲承答來旨,粗論歌詩大端,并自述為文之意,總為一書,致足下前。
黃初三年,余朝京師,還濟洛川。
古人有言,斯水之神,名曰宓妃。
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,遂作斯賦,其詞曰:余從京域,言歸東藩,背伊闕 ,越轘轅,經通谷,陵景山。
日既西傾,車殆馬煩。
余家貧,耕植不足以自給。
幼稚盈室,瓶無儲粟,生生所資,未見其術。
親故多勸余為長吏,脫然有懷,求之靡途。
會有四方之事,諸侯以惠愛為德,家叔以余貧苦,遂見用于小邑。
夏四月戊午,晉侯使呂相絕秦,曰:“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,戮力同心,申之以盟誓,重之以昏姻。
天禍晉國,文公如齊,惠公如秦。
無祿,獻公即世。
穆公不忘舊德,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晉。
三月十六日,前鄉貢進士韓愈,謹再拜言相公閣下。
愈聞周公之為輔相,其急于見賢也,方一食三吐其哺,方一沐三握其發。
天下之賢才皆已舉用,奸邪讒佞欺負之徒皆已除去,四海皆已無虞,九夷八蠻之在荒服之外者皆已賓貢,天災時變、昆蟲草木之妖皆已銷息,天下之所謂禮、樂、刑、政教化之具皆已修理,風俗皆已敦厚,動植之物、風雨霜露之所沾被者皆已得宜,休征嘉瑞、麟鳳龜龍之屬皆已備至,而周公以圣人之才,憑叔父之親,其所輔理承化之功又盡章章如是。
其所求進見之士,豈復有賢于周公者哉?不惟不賢于周公而已,豈復有賢于時百執事者哉?豈復有所計議、能補于周公之化者哉?然而周公求之如此其急,惟恐耳目有所不聞見,思慮有所未及,以負成王托周公之意,不得于天下之心。
維太平不易之元,蓉桂競芳之月,無可奈何之日,怡紅院濁玉,謹以群花之蕊,冰鮫之縠,沁芳之泉,楓露之茗,四者雖微,聊以達誠申信,乃致祭于白帝宮中撫司秋艷芙蓉女兒之前曰:竊思女兒自臨濁世,迄今凡十有(通“又)”六載。
其先之鄉籍姓氏,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。
而玉得于衾枕櫛沐之間,棲息宴游之夕,親昵狎褻,相與共處者,僅五年八月有奇。
憶女兒曩生之昔,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,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,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,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。
竹之始生,一寸之萌耳,而節葉具焉。
自蜩腹蛇蚶以至于劍拔十尋者,生而有之也。
今畫者乃節節而為之,葉葉而累之,豈復有竹乎?故畫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,執筆熟視,乃見其所欲畫者,急起從之,振筆直遂,以追其所見,如兔起鶻落,少縱則逝矣。
與可之教予如此。
乾隆丁亥冬,葬三妹素文于上元之羊山,而奠以文曰:嗚呼!汝生于浙,而葬于斯,離吾鄉七百里矣;當時雖觭夢幻想,寧知此為歸骨所耶?汝以一念之貞,遇人仳離,致孤危托落,雖命之所存,天實為之;然而累汝至此者,未嘗非予之過也。
予幼從先生授經,汝差肩而坐,愛聽古人節義事;一旦長成,遽躬蹈之。
嗚呼!使汝不識《詩》、《書》,或未必艱貞若是。
余捉蟋蟀,汝奮臂出其間;歲寒蟲僵,同臨其穴。
順治二年乙酉四月,江都圍急。
督相史忠烈公知勢不可為,集諸將而語之曰:“吾誓與城為殉,然侖皇中不可落于敵人之手以死,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?”副將軍史德威慨然任之。
忠烈喜曰:“吾尚未有子,汝當以同姓為吾后。
吾上書太夫人,譜汝諸孫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