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下葬的詩詞(189首)
范文正公,蘇人也,平生好施與,擇其親而貧,疏而賢者,咸施之。
方貴顯時,置負郭常稔之田千畝,號曰義田,以養濟群族之人。
日有食,歲有衣,嫁娶兇葬,皆有贍。
擇族之長而賢者主其計,而時共出納焉。
君諱平,字秉之,姓許氏。
余嘗譜其世家,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。
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,而自少卓犖不羈,善辯說,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。
寶元時,朝廷開方略之選,以招天下異能之士,而陜西大帥范文正公、鄭文肅公爭以君所為書以薦,于是得召試,為太廟齋郎,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。
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,有吏目云自京來者,不知其名氏,攜一子一仆,將之任,過龍場,投宿土苗家。
予從籬落間望見之,陰雨昏黑,欲就問訊北來事,不果。
明早,遣人覘之,已行矣。
薄午,有人自蜈蚣坡來,云:“一老人死坡下,傍兩人哭之哀。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義而死焉者也。
至于今,郡之賢士大夫請于當道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。
嗚呼,亦盛矣哉!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
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沒不足道者,亦已眾矣;況草野之無聞者歟?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?予猶記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。
霍光,字子孟,票騎將軍去病弟也。
父中孺,河東平陽人也,以縣吏給事平陽侯家,與侍者衛少兒私通而生去病。
中孺吏畢歸家,娶婦生光,因絕不相聞。
久之,少兒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,立為皇后,去病以皇后姊子貴幸。
越王勾踐棲于會稽之上,乃號令于三軍曰:“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,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,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。
”大夫種進對曰:“臣聞之,賈人夏則資皮,冬則資絺,旱則資舟,水則資車,以待乏也。
夫雖無四方之憂,然謀臣與爪牙之士,不可不養而擇也。
譬如蓑笠,時雨既至,必求之。
乾隆丁亥冬,葬三妹素文于上元之羊山,而奠以文曰:嗚呼!汝生于浙,而葬于斯,離吾鄉七百里矣;當時雖觭夢幻想,寧知此為歸骨所耶?汝以一念之貞,遇人仳離,致孤危托落,雖命之所存,天實為之;然而累汝至此者,未嘗非予之過也。
予幼從先生授經,汝差肩而坐,愛聽古人節義事;一旦長成,遽躬蹈之。
嗚呼!使汝不識《詩》、《書》,或未必艱貞若是。
余捉蟋蟀,汝奮臂出其間;歲寒蟲僵,同臨其穴。
順治二年乙酉四月,江都圍急。
督相史忠烈公知勢不可為,集諸將而語之曰:“吾誓與城為殉,然侖皇中不可落于敵人之手以死,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者?”副將軍史德威慨然任之。
忠烈喜曰:“吾尚未有子,汝當以同姓為吾后。
吾上書太夫人,譜汝諸孫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