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練兵實紀》 卷二?練膽氣第二·第三十二.立逃約 作者:戚繼光 凡募兵必取保結,若遇逃走,同隊之人各連坐。一半送監,一半保拿,革去月糧;一年不獲,原保人發哨;三年,本伍軍從重捆打,發落收伍,準支半糧,獲日乃復 上一章 前言 目錄 下一章 卷二?練膽氣第二·第三十三.究冒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