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練兵實紀》 卷二?練膽氣第二·第三十.明勾攝 作者:戚繼光 軍衛有司提取官軍,一面留差人等候,一面呈請主將,酌量時勢緩急,事體輕重,摘發收問,如不詳請,而擅聽拘去者,同隊同伙,該管官員,把總以下通治。若已呈詳,而本總哨將不為留人轉詳,及遲延者,拿書手治罪。若差人強拿,不由分說者,先將此令與看。說之不聽,一面拘守,一面飛報主將收監,定以打擾軍政,阻撓練兵參治。 上一章 前言 目錄 下一章 卷二?練膽氣第二·第三十一.申軍紀